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附件1),2024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见科技厅网站通知,https://kjt.henan.gov.cn/2023/10-09/2827215.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项目类别
(一)申报学科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
(二)申报项目类别
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应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4.审核推荐。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2024年度申报指标主要根据各依托单位202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联合基金)申请立项情况,以及近2年项目过程管理情况等综合确定,具体申报指标将在申报系统中设置,请10月16日后自行登录查看。
2.对依托企业类在豫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可不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直接申报无财政资金支持的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依托单位为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的申请人仅可申报无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无财政资金支持的指导性计划项目,无需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额度。
3.省基金项目继续实行“包干制”(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除外),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请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4.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了适当扩大省基金面上、青年项目资助数量,省基金继续设立部分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鼓励依托单位出资予以资助,共同助推我省更多科研人员蓄力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意出资资助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依托单位,请在线填写《关于同意出资资助省基金指导性计划项目的函》(允许同一依托单位下不同法人主体分别出函)并上传申报系统。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产生程序,与其他面上、青年项目相同。
三、受理时间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我校材料提交: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10月20日8:00至10月25日12:00,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2:00,逾期无法受理;各项目申请人请将纸质材料(含附件)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书籍式装订成册,诚信承诺书1份(系统内下载)签字盖章,提交至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经审核后将本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30房间,逾期无法受理。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指标组织评审、公示并推荐上报。(相关附件请在科研处主页申报通知处下载)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二)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371—65922508,65908672
(三)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锦伟(短号62620)电话:2657757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0日